根据我院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规定,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中级职称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年04月04日为准推算)。
(二)岗位条件
详见《医院年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第二批)》(附件1)。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笔试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医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