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察雅县人民法院在远程视频会议室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被告人泽某某诈骗罪一案。该案由察雅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西绕久觉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察雅县人民检察院派出两名检察官作为公诉人依法出庭履行职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泽某某,系昌都公路分局昌都公路养护段察某工区合同工人(原察某工区负责人)。在年至年8月期间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察某工区区长,谎称察某工区招聘临时工,应聘人员需交纳至元不等保证金为由,从察雅县荣周乡、宗沙乡、王卡乡、香堆镇、烟多镇5个乡镇共计42名群众处骗取金额21.3万余元,并全部挥霍。
庭审中,在审判长有条不紊的庭审组织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环环相扣、有序推进。经过庭审教育,被告人泽某某在最后陈述中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经审理,法庭根据被告人泽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被告人泽某某认罪认罚情况,当庭宣判被告人泽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涉案违法所得21.3万元继续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被告人泽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近年来,察雅县人民法院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坚持"入额必办案",建立院领导办案刚性约束机制,推进院领导办案常态化、制度化,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庭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
来源:察雅县法院
昌都中院长按左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