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下午,县创民办在统战部三楼视频会议室召开民族团结进寺庙视频推进会,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加永旦增主持会议并做工作安排,县创民办、县统战、民宗在家全体干部参加会议,各片区工作领导小组设分会场,在家全体寺管会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察雅县民族团结进寺庙工作方案》、《民族团结进寺庙“四项工作制度”》。
会上,加永旦增部长强调:民族团结进寺庙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一项工作,必须作为中心工作重点推进,凡是此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进行严厉问责。一是各寺庙管委会要建立一支可靠的教职人员队伍,将高僧大德、民管会僧尼成员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寺庙一切工作要服从党的领导。二是各个寺庙必须有具体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方案,寺管会干部要做到能说、能写、能执行。三是要发挥高僧大德模范带头作用,落实好寺庙爱国主义教育常态化工作制度,把民族团结工作与“四讲四爱”、“四条标准”、“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等相结合,统筹开展。四是要营造良好的氛围,寺庙要有辅导员、服务窗口,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五是要注重培育典型,教育引导僧尼热心参与公益事业。六是要确保宗教活动场所整洁干净,无矛盾纠纷。七是严守“三个法律底线”,宗教不得干预教育、行政、司法,不得干预生产生活。八是宗教活动审批要素要齐全,风险评估要精确。
针对工作推进情况,加永旦增部长要求:一是此项工作寺管会党委要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并将每月20号定为各寺管会党组织例会,统战民宗将不定期督促检查。寺管会各职能科室、干部要依照寺管会党组织安排的工作认真执行。二是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要确保实效,决不允许出现走过场、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现象。三是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创建工作每个阶段的工作要及时向乡(镇)党委、创民办汇报。四是着力抓好党建工作,抓好各项规章制度和“双语”学习。
”统战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