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属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是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和四川华泰建设集团采取混合所有制形式共建共管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人事代理),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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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服从学校各项工作安排;
4.年1月1日前取得相应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相应招聘职位的资格等要求(详见《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年人事代理招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薪酬待遇
给予“双一流”学校或专业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家补助12万元;非“双一流”学校或专业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家补助8万元。其他工资待遇按照在职在编人员同工同酬的原则执行。
三、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为医学院专任教师,需完成医学院相应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医学院专业、课程、实验实训等建设和改革;同时,医院(医院)的临床工作,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及临床教学能力。
四、招聘流程
1.报名及资格初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均可自公告之日起至年1月15日24:00前按要求填写《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及职称证书等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与报名表打包压缩后以附件方式发送至邮箱:gzyr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