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察雅县婴幼儿配方乳粉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标签标识,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局关于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7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辖区药房、母婴店、超市等特殊食品经营商户进行安全监管专项行动。
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了辖区婴幼儿配方乳粉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商户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购销记录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销售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有中文标签,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检查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特殊食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存在夸大、虚假宣传内容。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切实增强食品安全法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药房3家、诊所3家、超市13家,未发现察雅县辖区内销售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且未发现辖区内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及超过保质期,但部分经营商户均未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及设立绿底白字的提示牌,无标注“婴配乳粉”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市场监管局对未规范操作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2份。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安全监管,适时回访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特殊食品安全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编辑:仁青欧珠
审核: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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